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清欠维稳工作的通知
(鄂建文[2011]204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岁末年初,建设领域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的投诉日渐增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及时掌握建设项目合同履约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动态,有效防止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地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抓好清欠维稳工作,坚持属地化管理原则,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立健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受理、处置本辖区内有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投诉和举报,并积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公安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快速处理突发事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
二、排查隐患,加强监管
各地要认真开展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隐患排查工作, 对有可能因支付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困难而引发突发事件的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和建筑工地进行重点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力争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求各建设单位严格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款支付义务。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坚持一把手挂帅,积极提前筹措资金,优先安排落实年终工资支付,确保农民工在节前能足额领取工资。对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失信单位,将作为不良行为记录予以公示,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及时总结清欠工作
各地应及时回顾总结2011年在清理拖欠工程款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主要工作,并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材料。年度工作总结的主要内容有:受理投诉和举报的案件性质、案件数量、涉及金额及处理情况;处理疑难问题和突发事件的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清欠维稳的意见和建议;明年的工作计划等。
请各地于2011年12月31日前将工程项目隐患排查情况、年度工作总结和受理拖欠工程款情况汇总表一并上报至省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办公室。联系人:刘俊、何守容,联系电话及传真:027-87362398。
附件:2011年受理拖欠工程款情况汇总表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