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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运输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运输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厅直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加强病原微生物检测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管理和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工作,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生物安全意识和能力,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卫生部近期工作部署,我厅决定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运输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

  样本运输管理;

  (二) 生物安全实验室操作规范和人员培训;

  (三)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

  (四) 实验室生物安全法律法规;

  (五) 实验室生物安全理论与实践;

  (六) 学习《卫生部关于印发<人间传染病的病原微生物菌

  种保藏机构指定工作细则>的通知》等。

  二、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6月23日下午报到,6月24-25日开会。

  地点:海口市龙昆南路98号(解放军187医院旁)三豪源大酒店。电话:66965333.

  三、培训对象

  (一) 各市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和洋浦社会发展局

  主管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负责同志1名;

  (二)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农垦总局防疫站,各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海口琼山、美兰、龙华、秀英区卫生防疫站分管领导各1人,病原微生物检验科负责人各1人,厅直管民营医疗机构检验科负责人1名;

  (三)各二、三级综合医院和厅直属医疗机构检验科主任1名;

  (四)省卫生监督总队、各市县卫生监督所(局)分管领导各1人、传染病监督科室负责人各1人,海口琼山、美兰、龙华、秀英区卫生监督所分管领导各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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