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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运输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四、
费用
培训费及住宿费由省财政项目预算安排,差旅费回单位报销。
五、
其他
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选派培训对象参加培训,于2011年6月22日前将《培训班学员回执表》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联系人:郑学兴,电话(传真)65388351。
二0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附件:
培训班学员回执表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称
联系电话
备注
第
[1]
[2] 页 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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