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学员须严格遵守培训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旷课或中断培训。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不合格者不予结业,所有费用自理。
(三)学员学习期间待遇按琼卫科教〔2008〕62号文规定执行。
(四)请各单位将学员报名表于2011年6月24日前报我厅科教处,表格下载:www.wst.hainan.gov.cn。
(五)我厅届时将对出行学员进行培训,统一乘机前往第四军医大学报到(具体出发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苏蕾,电话(传真):65388351。
附件:1. 海南省卫生教育师资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 海南省卫生教育师资培训班报名表(略)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海南省卫生教育师资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名额(人)
|
1
| 海南医学院
| 10
|
2
| 海南省卫生学校
| 6
|
3
|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 5
|
4
| 海南省第三卫生学校
| 4
|
5
| 海南省农垦卫生学校
| 2
|
6
| 儋州市卫生职业技术学校
| 1
|
7
| 海口市中医药学校
|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