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通知
各市、县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和
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卫人发[2009]131号)精神,我省于2010年全面启动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并于当年试点培训100人。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提高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我厅将开展2011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评审工作
自2010年11月开始,我省开始了基地申报评审工作,经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复评,已确认海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50个(见附件1)。按照《海南省住院医师/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省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接受二级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师进行培训。
二、培训目标
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成为具有高尚医德、较强临床思维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本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医师。
三、培训对象及人数
二级医疗卫生机构的住院医师。2011年招生指标140人(见附件2)。
四、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3年。
五、培训内容及考核
培训方式以参加规范化培训基地相关科室轮转的临床医疗实践为主。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住院医师通过日常考核、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及全省统一的结业考核,考核合格,并通过全国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者可取得《普通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培训流程(请参见琼卫科教(2010)77、78号文)
七、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