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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大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县质监局(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市政府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汲取北京地铁4号线“7.5”电梯死亡一人、伤三十人和我市胜利路东段南山隧道北线塌方等事故教训,做好下半年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根据上级领导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决定立即在全市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检查形式和分工
  第一阶段:由各使用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针对当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实际状况,重点对涉及民生安全的特种设备,进行自查自改。
  第二阶段:由各级质监局(分局)组织实施。各区、市、县质监局(分局)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特种设备检查组,对本地区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大检查,同时要加强对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市质监局将成立以戴克敏局长为组长、刘爱民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对这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并将亲自带队,深入现场。市局特设处将组成四个检查组,对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查,并对各区、市、县质监局(分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等相关情况进行抽查。
  二、时间安排
  本次安全大检查自7月20日开始至8月15日结束。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7月20日至24日,为各单位自检、自查、自改阶段。
  第二阶段:7月25日至8月15日,为各级质监局(分局)集中检查、抽查阶段。
  三、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要以企业为主体,以高危行业、事故多发领域为重点,以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和单位为主战场。
  此次检查包括全市在用特种设备,存在隐患尚未整改完成的特种设备,特别需要对如:洗浴、熨烫衣物、加工豆腐用等设立在人口密集处的小型锅炉、发电厂的锅炉、常压锅炉改为承压使用的锅炉;储运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和气瓶;大型石化企业的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压力容器;城市燃气压力管道;住宅电梯及商场、宾馆、体育场所、车站、机杨、重大活动现场等公共场所的电梯与自动扶梯;高速公路、铁路施工现场的起重机;客运索道和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要进行严格、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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