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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宝山区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17、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五进”工作,公布火灾隐患有奖举报电话,鼓励市民群众发现并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支队要定期开放消防站,发挥消防教育基地宣传作用。
  18、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城市火灾自动报警信息系统联网等工作;鼓励社会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推动社会单位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2010年,集中开展社会面单位消防安全普查、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建筑“平安建设”、建筑工地、建筑消防设施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2011年,建立完善“多警联动”工作机制。
  五、实施步骤
  (一)建章立制阶段(至2010年8月)。区政府将适时召开“防火墙”工程动员部署会,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成立“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细化“防火墙”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消防工作部门信息沟通、联合执法、隐患抄报及考评验收等制度,为“防火墙”工程的全面实施和顺利开展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0年9月至2012年6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突出重点、全面推进、逐步完善、整体提高”的工作思路,逐条对照工作任务和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全面深入推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政府部门消防工作“四项责任”建设、农村、社区火灾防控“四个基础”建设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管理“四个水平”建设,确保在计划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7月至2012年12月)。各单位要根据行业、系统消防工作标准和单位能力建设达标要求,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树立街镇、工业园区、委、办、局、居(村)民委员会、农村、社区、公安派出所及各类型社会单位的典型代表,打造“防火墙”工程建设样板。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巩固提高“防火墙”工程建设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防火墙”工程是落实消防工作原则的具体化措施,是实现“平安办博”、推动本区社会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形成工作机制,进一步普及市民群众的消防基础知识、掌握社会单位的消防基础数据、加强基层部门的消防基础管理,确保“防火墙”工程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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