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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上海市宝山区知识产权强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总体目标
  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指导,根据本区具体情况,力争到2015年,建立与本区经济发展和各项事业相适应的、现实有效的知识产权工作运行机制;以企业为主体,培育和吸纳知识产权创新人才,提高本区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围绕本区的主导产业,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提高本区知识产权的人均拥有量和保护水平;各部门协同运作,建立并完善本区知识产权的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全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进一步推动全区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
  四、工作重点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就要坚持政府鼓励、扶持、引导和监管并重,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掌握和运用市场规律,共同做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落实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本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服务意识,建立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机构建设,完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健全区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立本区与其他区、区政府各部门之间、区政府和企业之间定期的知识产权工作交流机制;围绕本区的主导产业逐步完善区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使之保持与上海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沟通和有效衔接;形成知识产权工作与科技创新的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从整体上提高本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二)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是本区知识产权工作的核心。围绕以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这一核心目标,关注技术创新的效率和效益,把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努力形成以构建精品钢及物流等相关产业集聚辐射为重点的区域发展格局。积极开展本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工作,完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政策与措施,通过政策导向和市场规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和运用保护能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区政府要充分发挥服务和引导作用,继续开展专利试点工作;加大专项资金的支持,奖励发明创造,资助专利申请,鼓励企业积极申报著名商标、争创品牌;明确政府和企业等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制定和完成具体的任务和指标。实现知识产权资源的有效配置和集成,促进区域重点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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