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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值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值班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宝府办〔2006〕60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
  “十一”国庆长假即将到来,为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安全、祥和的节日,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现就做好2006年“十一”期间安全生产、社会稳定、值班等有关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单位、各部门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发展的思想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转变作风,加强综合治理,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要进一步加强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单位、各部门的领导要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加强检查督促,从严管理,从严要求,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生产部门要积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确保安全
  各单位、各部门要从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出发,切实落实各项措施,要组织力量对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和人流密集的重要公共场所等进行安全检查,制订防范措施,切实消除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事件的发生。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加强对设备等设施的检查和维修,消除事故盲点。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区安全生产监管局等有关部门要对本区的一些重点部位、重点目标加强检查和监管。
  要严格公共聚集场所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食物中毒和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十一”节期间,各公园和游览景点要充实安全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监控设施,科学、合理地引导客流,维持好公共秩序。各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码头、文化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要切实落实安全措施,确保疏散通道和出入口畅通。承办大型文体、娱乐和商贸展示活动的单位要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预防措施,加强安全监控,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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