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皮肤性病防治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为促进我省麻风病、性病、艾滋病防治等各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了解各项皮肤性病防治工作措施落实与指标完成情况,总结各地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我厅拟组织对2011年我省各市县皮肤性病防治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内容
(一)麻风防治管理及病例发现、治疗与畸残康复工作落实情况;
(二)麻风病院(村)病人治疗、生活管理情况;
(三)预防梅毒母婴传播项目工作落实情况;
(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完成情况;
(五)皮防项目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
二、综合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1年12月11-19日;第二阶段12月25-29日。
三、综合考核方式
(一)自查。以市县为单位,各市县先按照《2011年海南省皮防工作综合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附件l),组织一次自查迎检工作。
(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同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查阅相关资料与记录、现场考察、访谈有关人员等形式,并按照《2011年海南省皮防工作综合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四、考核组成员
组 长:刘 巧 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书记
副组长:陈慧文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副主任科员
许玉军 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防治科科长
成 员:裴东怒、钟 娜、邝继深、马岳绒、符兰芳、刘 博、谢卫君、符慧冰、王 艳、李晓静
联系人: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许玉军、裴东怒
电 话:(0898)66731720
附件:1.《2011年海南省皮防工作综合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2.《2011年麻风院村考核评分细则》
3.《2011年海南省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检查表》
4.《2011年海南省梅毒母婴传播阻断工作检查表》
5.海南省2011年皮防工作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2011年海南省麻风病防治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组织保障、现场部分及资料部分的比重为3:4:3)
(一)组织保障(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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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评分标准
| 备注
|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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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政府重 视麻防工作
| 20
| 政府相关领导:⑴听取麻防工作汇报,了解当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导工作;⑵参加麻风节等慰问活动;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⑷地方政府有专项工作经费;
| 每项占5分,有相关书面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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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年度工作计划
| 20
| (1)工作内容具体可操作;
(2)有落实时间表。
| 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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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公场所及设施完善
| 25
| ⑴ 有专门办公场所;⑵有培训设备如专用电脑、投影及专用数码相机等。
| 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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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工作的技术保证
| 35
| ⑴ 开展并进行麻风组织液查菌;(2)能进行病理取材;(3)能熟练进行麻风病查体;(4)能进行神经炎监测检查;(5)能熟练进行麻风畸残自我护理讲解和操作。
| 各占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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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检查(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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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备注
|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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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检查全部现症病人或近愈患者
| 30
| 现症病人检查率100%(人数≥5人者不查近愈患者;人数1-4人者,近愈患者检查率不少于50%;无现症病人者,近愈患者全查。)
★现症病人1、诊断依据充分、分型准确;2、依规定对现症病人神经炎监测,麻风反应处理妥当,治疗期间无新发畸残。
★近愈者1、每年均有专业机构随访;
2、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状况。
| 依照病历记录、体检及患者口述核对相关信息。
每项各占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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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密切接触者检查
| 20
| 1、核对花名册,检查任务指标落实情况;2、现场检查1/4核对相关信息;3、另外3/4的受查对象核对相关文书资料 。
| 第1项8分,2、3项各占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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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线索调查工作检查(过滤性普查)
| 30
| 1、可疑者任务指标及质量落实情况;2、辖区内片区划分方案,线索调查覆盖了重点片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3、重点片区乡村医生培训班名册联系电话;4、电话抽查访谈重点片区乡村医生3名了解过滤性普查开展情况。
| 1、2项各占10分
3、4项各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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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基层防治网
| 10
| 1、抽查片区内一个乡镇卫生院,兼职医生参加过培训,懂得麻防知识;2、了解本乡镇病人及变迁情况。
| 每项各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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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畸残预防及康复
| 10
| 1、防护用具发放至每个病人手中;
2、有手术指征者及时安排手术;
3、向病人传授畸残预防知识。
| 1、2项各占3分
3项占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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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料检查(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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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 标准分
| 评 分 标 准
| 备注
| 扣分原因
| 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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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麻风病年报表(两年)
| 10
| 1、内容完整准确; 2、无逻辑错误。
| 各占50%(上年已指出的错误,若再犯加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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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 20
| 1、新发、复发、随诊病历录入完整、及时;2、表格数据准确无逻辑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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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整理表(两年)
| 15
| 1、完整无缺失; 2、准确无逻辑错误。
| 1项10分;2项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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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普查表(11年)
| 10
| 1、所有新发病人的自然村均安排普查;
2、普查登记规范;
3、普查率不低于85%。
*无新发病人的市县至少安排一个自然村开展普查。
| 1、3项各占25%;2项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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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检查全部现症病人病历
| 25
| 内容要求:1、主述准确规范;2、项目齐全(有联合化疗知情同意书;病情记录一年不少于12或4次;有畸残基础记录一年一张;神经炎监测记录,一年12次;有查菌记录;相关检验单据;发药记录;家属检查记录;治愈或死亡记录)。
| 第1项5分;第2项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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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宣教工作
| 20
| 1、有墙报;2、固定宣传栏下乡;3、有市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 墙报一年2次,8分(以现场、照片和原始资料为准),固定宣传栏安装到乡镇7分。有新闻媒体报道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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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1年当年在本市县被怀疑并确诊为麻风者,每发现一例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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