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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皮肤性病防治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11年皮肤性病防治工作综合考核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为促进我省麻风病、性病、艾滋病防治等各项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了解各项皮肤性病防治工作措施落实与指标完成情况,总结各地工作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我厅拟组织对2011年我省各市县皮肤性病防治工作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考核内容
  (一)麻风防治管理及病例发现、治疗与畸残康复工作落实情况;
  (二)麻风病院(村)病人治疗、生活管理情况;
  (三)预防梅毒母婴传播项目工作落实情况;
  (四)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自愿咨询检测工作完成情况;
  (五)皮防项目经费到位和使用情况。
  二、综合考核时间
  综合考核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1年12月11-19日;第二阶段12月25-29日。
  三、综合考核方式
  (一)自查。以市县为单位,各市县先按照《2011年海南省皮防工作综合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附件l),组织一次自查迎检工作。
  (二)考核采取听取汇报(同时提交书面汇报材料)、查阅相关资料与记录、现场考察、访谈有关人员等形式,并按照《2011年海南省皮防工作综合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进行量化评分。
  四、考核组成员
  组 长:刘 巧 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书记
  副组长:陈慧文 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副主任科员
  许玉军 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防治科科长
  成 员:裴东怒、钟 娜、邝继深、马岳绒、符兰芳、刘 博、谢卫君、符慧冰、王 艳、李晓静
  联系人: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许玉军、裴东怒
  电 话:(0898)66731720

  附件:1.《2011年海南省皮防工作综合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2.《2011年麻风院村考核评分细则》
  3.《2011年海南省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工作检查表》
  4.《2011年海南省梅毒母婴传播阻断工作检查表》
  5.海南省2011年皮防工作综合考核日程安排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2011年海南省麻风病防治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组织保障、现场部分及资料部分的比重为3:4:3)

(一)组织保障(100分)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扣分原因

实得分

1、地方政府重 视麻防工作

20

政府相关领导:⑴听取麻防工作汇报,了解当地麻风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导工作;⑵参加麻风节等慰问活动;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⑷地方政府有专项工作经费;

每项占5分,有相关书面材料

  

2、有年度工作计划

20

(1)工作内容具体可操作;

(2)有落实时间表。

各占50%

  

3、办公场所及设施完善

25

⑴ 有专门办公场所;⑵有培训设备如专用电脑、投影及专用数码相机等。

各占50%

  

4、开展工作的技术保证

35

⑴ 开展并进行麻风组织液查菌;(2)能进行病理取材;(3)能熟练进行麻风病查体;(4)能进行神经炎监测检查;(5)能熟练进行麻风畸残自我护理讲解和操作。

各占7分

  

(二)现场检查(100分)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备注

扣分原因

实得分

6、检查全部现症病人或近愈患者

30

现症病人检查率100%(人数≥5人者不查近愈患者;人数1-4人者,近愈患者检查率不少于50%;无现症病人者,近愈患者全查。)

★现症病人1、诊断依据充分、分型准确;2、依规定对现症病人神经炎监测,麻风反应处理妥当,治疗期间无新发畸残。

★近愈者1、每年均有专业机构随访;

2、患者了解自己的病情状况。

依照病历记录、体检及患者口述核对相关信息。

每项各占10分

  
  

7、密切接触者检查

20

1、核对花名册,检查任务指标落实情况;2、现场检查1/4核对相关信息;3、另外3/4的受查对象核对相关文书资料 。

第1项8分,2、3项各占6分

  

8、线索调查工作检查(过滤性普查)

30

1、可疑者任务指标及质量落实情况;2、辖区内片区划分方案,线索调查覆盖了重点片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3、重点片区乡村医生培训班名册联系电话;4、电话抽查访谈重点片区乡村医生3名了解过滤性普查开展情况。

1、2项各占10分

3、4项各占5分

  

9、基层防治网

10

1、抽查片区内一个乡镇卫生院,兼职医生参加过培训,懂得麻防知识;2、了解本乡镇病人及变迁情况。

每项各占5分

  

10、畸残预防及康复

10

1、防护用具发放至每个病人手中;

2、有手术指征者及时安排手术;

3、向病人传授畸残预防知识。

1、2项各占3分

  3项占4分

 
  

(三)资料检查(100分)

考 核 内 容

标准分

评 分 标 准

备注

扣分原因

实得分

11、麻风病年报表(两年)

10

1、内容完整准确; 2、无逻辑错误。

各占50%(上年已指出的错误,若再犯加倍扣分)

  

12、麻风病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20

1、新发、复发、随诊病历录入完整、及时;2、表格数据准确无逻辑错误。

   

13、整理表(两年)

15

1、完整无缺失; 2、准确无逻辑错误。

1项10分;2项5分。

  

14、普查表(11年)

10

1、所有新发病人的自然村均安排普查;

2、普查登记规范;

3、普查率不低于85%。

*无新发病人的市县至少安排一个自然村开展普查。

1、3项各占25%;2项占50%。

  

15、检查全部现症病人病历

25

内容要求:1、主述准确规范;2、项目齐全(有联合化疗知情同意书;病情记录一年不少于12或4次;有畸残基础记录一年一张;神经炎监测记录,一年12次;有查菌记录;相关检验单据;发药记录;家属检查记录;治愈或死亡记录)。

第1项5分;第2项20分。

  

16、宣教工作

20

1、有墙报;2、固定宣传栏下乡;3、有市县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墙报一年2次,8分(以现场、照片和原始资料为准),固定宣传栏安装到乡镇7分。有新闻媒体报道5分。

  

注:2011年当年在本市县被怀疑并确诊为麻风者,每发现一例加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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