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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诚信贵阳、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加快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以推动市场体系完善为导向,以促进行业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市场发展为着力点,围绕促进政府管理职能转变、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充分整合利用社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守信激励,失信处罚”的社会信用环境,全面推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级政府要充分发挥在组织协调、宣传引导、政策和标准制定、市场监管等方面的优势,加强制定总体规划与规章制度、整合信用信息资源、培育和监管信用市场、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开展信用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在信用产品开发、使用和信用中介服务等方面应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支持商业性信用服务活动的市场化发展。

  2.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各部门要在推进行业征信的同时,进一步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各方面的信用信息资源,加强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之间的资源共享,探索建立各部门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

  3.制度先行,强化监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涉及面广,信用信息比较敏感,在信息征集、使用和发布过程中,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建立面向市场的行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渠道。

  4.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庞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部门的紧密协作和配合。在统筹规划的同时,着眼于当前社会信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制定实施方案,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初步形成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信用规章制度体系、信用中介服务体系和信用监督管理体系,促进信用建设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基本建成各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以信用评价、信用报告、信用查询为主要内容的信用服务平台。主要行业管理部门基本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初步构建行业信用信息跨部门共享平台。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并在促进社会信用管理和增强融资能力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信用中介机构和信用产品不断丰富,信用服务市场得到进一步发展。信用激励惩戒机制和信用宣传教育机制不断完善,全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社会信用环境进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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