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部门要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针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和其他不合格食品的行为。强化对食品摊贩和现场制售经营者等重点对象的监管,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户、小食杂店的执法检查力度,集中整治从非法渠道进货、销售“三无”、假冒伪劣及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问题食品行为。加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抽检力度,严把质量准入关。建立和完善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前申报备案制度,实现监管关口前移。
餐饮监管部门要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督促检查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加强对餐具集中清洗消毒企业的监管,查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不合格餐具行为。健全完善餐饮摊贩监管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巡查,规范经营行为。加大对机关、学校、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食堂、旅游点餐饮和农村宴席的整治和监管,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三)依法从重打击,形成食品安全监管高压态势
各县区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鲜肉和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酒类等食品生产经营,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等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以及餐厨废弃物处置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食品生产经营的源头管理和治理,加强对基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要坚决取缔,对地下生产加工“黑窝点”要彻底清理。要突出重典治乱,依法从快从严从重惩治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公安、司法机关要积极介入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主动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搞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配合。要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研究制定更加严厉的打击举措,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坚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让群众放心,让不法分子受到震慑,切实解决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
(四)下移监管重心,不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
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建设。在巩固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的工作基础上,不断扩大食品安全示范村、示范社区和示范点。各地要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在经费上给予支持,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紧密配合,齐抓共建。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切实发挥示范作用。
深入推进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为核心,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职责落实、运转有序、保障有效的农村食品监管责任网络、群众监督网络和现代流通网络。积极探索和细化责任体系,定人定岗定责,层层落实责任,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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