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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2012年林业生态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

  五、加快发展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通过做大总量,提升水平,推动林业产业强势发展,力争全市林业总产值突破48.5亿元。一是努力抓好林业产业基地建设。以黄河故道区和沿黄三县滩区为重点,建立以杨树为主的林纸林板工业原料林基地。以长垣县、新乡县、封丘县、卫辉市、辉县市等名优干鲜果品、特色中药材为主,建立经济林产品生产、贮藏、加工基地。以长垣县、获嘉县为重点,建立园林绿化苗木基地;以获嘉县、平原新区、新乡县、卫滨区、红旗区为重点,突出抓好鲜切花生产基地建设。二是大力培育林业龙头企业。以八家省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为依托,加大林业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进产业重组,形成规模效应,培育具有特色的品牌产品和龙头企业。命名一批市级林业龙头企业。三是发展壮大森林旅游业。以5个省级森林公园为重点,综合开发南太行山区和黄河故道区森林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业、生态疗养业,全面提升生态旅游的行业形象和综合效益。
  六、健全支撑保障体系,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一)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狠抓森林消防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火险预警监测、防控水平和应急能力,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抓好以杨树食叶害虫为重点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10万亩飞防任务,加强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的监测和防控,有效遏制森林病虫害的大面积发生和林业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大力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高森林公安队伍执法办案能力和警务保障能力,依法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保护好林业生态安全。严格森林限额采伐和征占用林地审批制度,严厉打击乱占林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守林地“红线”,有效遏制林地非法流失。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有效防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疫情发生。
  (二)高标准完成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成果经省林业厅审核同意后,同级人民政府务必于2012年1月31日前批准规划实施,并尽快启动林地落界工作。将本行政区域内的林地和依法应当用于林业发展的其他土地分解到乡(镇、场),区划落实到山头地块,提出林地结构调整、空间布局的优化方案和保护利用、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将规划小班上图,建立林地档案管理数据库,年底前完成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保障工作经费,确保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6月30日前全部完成林地落界和县级自查工作。7月1日至9月30日,省里要对林地落界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国家林业局进行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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