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地方税务局发票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2、各县(市)区、市内各分局调拨发票是否及时(当日)、准确、完整地进行双向登记、双向签字;

  3、主管地税机关是否按规定做好自开票纳税人的认定工作;是否严格按照自开票纳税人年审认定的要求进行严格审核;对认定和年审工作中发现的违规违章行为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罚。

  4、用票人到主管地税机关领购发票,是否对微机发票进行验旧购新检查,是否对定额发票进行交旧购新地检查,尤其是对免税发票的检查;

  5、是否对纳税人购票特批和超量领购发票进行核查,对免税发票是否按核定的限额进行审批,有无综合一科科长或主管局长签批;

  6、是否按规定发票种类、数量和验旧购新或交旧购新的检查内容,完整填写发票领购审批表;

  7、是否认真检查审核用票人领购发票手续,是否按发票领购审批表规定发售的发票种类、数量严格发售发票,并及时(当日)、完整地登记帐簿,是否按规定的税率及时、足额征收税款,是否做到票款分离。

  第六十八条 对分局代开发票环节的检查,其内容为:

  1、代开发票是否存在虚构经营业务或超范围代开的问题;

  2、代开发票手续是否完整;

  3、代开发票手续是否按规定次序组合装订归档;

  4、代开发票是否按规定做到票款分离、先缴税后开票;

  5、代开发票是否按规定的税率及时、足额征收税款,并按规定级次入库;

  6、代开发票是否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工本费。

  第六十九条 对分局发票保管环节的检查,其内容为:

  1、主管地税机关对发票保管是否做到专人、专库(柜)、专帐、专表;

  2、主管地税机关对发票库房管理是否达到五防标准(火、盗、潮湿、虫蛀、丢失);

  3、主管地税机关发票的领、售、存、缴帐簿及报表是否登记及时(当日)、准确、完整,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4、主管地税机关对库存发票是否做到按月盘点,盘点发票发现问题是否及时上报;

  5、主管地税机关保管发票需要移交时,是否办理移交手续,部门负责人是否进行监交;

  6、主管地税机关对非定额发票存根(微机发票、印花税发票、工本费发票)是否按规定期限进行保管,对收缴的定额发票存根是否进行暂保管。

  第七十条 对分局发票缴销环节的检查,其内容为:

  1、主管地税机关是否按规定对换版发票进行全面缴销,并完整填写发票缴销单,登记缴销台帐及相关帐簿;

  2、主管地税机关是否对变更、注销的纳税人未填用的发票进行全面缴销,并对全部发票存根进行收缴,同时填写完整的《发票缴销登记表》;

  3、主管地税机关是否按规定对保管期满的发票存根进行全面收缴。

  第七十一条 发票检查面的检查,其内容为:

  发票检查面是否达到100%(验旧购新<交旧购新>发票检查面+日常管理发票检查面+“税”、“票”同查涉及的发票检查面=当年现有用票户数)。

  第七十二条 “税”、“费”、“票”同步检查。其内容为:

  主管地税机关对用票人的检查,是否做到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发票“三同步”,是否依照规定完整填写发票检查表和相关的检查表。

  第七十三条 对分局发票违章案件检查。其内容为:

  1、主管地税机关对发票违章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罚;

  2、主管地税机关对举报的发票违章案件是否及时处理并按要求规定进行处罚;

  3、主管地税机关发票违章处罚的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完备、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

第十一章 发票报表

  第七十四条 分局在每年的1月10日前报送《分局发票管理情况年度报告表》(附表十五),由市局汇总后于1月20前,向省局发票管理所上报前一年度《发票管理情况年度报告表》。

  第七十五条 分局按月向市局发票管理所报送《定额刮奖发票税款征收情况及兑付奖金统计表》(附表十六)和《通用发票印制计划申请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