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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批转区房地局《关于落实嘉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的请示》的通知

  十一、区民政局
  落实街道(乡镇)、居委会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日常管理。
  十二、区司法局
  积极疏导、调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民间纠纷;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三、区卫生局
  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二次供水的卫生监督管理。
  十四、区水务局
  理顺二次供水管理体制,逐步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全面提高供水水质。
  十五、区环保局
  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对物业管理区域及周边的污染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空调安装等涉及环保的投诉和纠纷进行调查处理。
  十六、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电梯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监察,督促使用单位做好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维护保养、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等工作;查处安装、改造、维修和使用中的违规行为;调查处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特种设备事故。
  十七、区地区管理办公室
  负责检查居委会、业主会与物业公司的监督协调机制是否落实,发挥居委会在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核心作用
  十八、区国资委(嘉房置业)
  负责对直管公房的委托制物业管理加强监管,督促转制物业公司按照行业要求和合同约定履行维修、养护和管理职责;积极推进直管公房的整修和改造。
  十九、嘉定供电分公司
  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和养护,改造老化的供电线路,处理停电事故的应急维修,保障居民正常用电

  附件2
  嘉定区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名单

  第一召集人:庄木弟(区委常委、副区长)
  第二召集人:陈 钢(区府办副主任)
  成   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水 洁(真新新村街道副主任)
  王永国(区环保局副局长)
  王生兴(安亭镇副镇长)
  王延枫(区工商局副局长)
  王陈芳(新成路街道副主任)
  王健彪(区公安局治安支队队长)
  王晓燕(马陆镇副镇长)
  王瑞民(区市政局副局长)
  汤 明(区城管大队副队长)
  张 枫(区财政局副局长)
  张 敏(徐行镇副镇长)
  张剑铭(南翔镇副镇长)
  张雪华(区国资委副主任)
  李 华(区建交委副主任)
  杨 波(区卫生局副局长)
  杨叶青(区质监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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