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卫生部门:要加大对家养犬市民日常卫生消毒、自身预防、应急处理以及预防犬伤人和接种免疫知识的宣传,告知犬病传染对人类的极大危害性,堵患补漏,预防和控制疫情的发生。做好被犬伤后患者的接种免疫,发生一犬伤多人事件要及时通报区养犬管理办公室。
根据本区实际,嘉定镇街道、真新街道、新成路街道为
《条例》所称“城市化地区”,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管理。
五、工作措施
(一)开展养犬宣传、排摸工作。
1、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组织人员开展入户宣传调查工作,采取各种宣传形式,集中宣传
《条例》,逐户发放《养犬告知书》、《办证免疫通知书》,与养犬户签订《文明养犬协议书》、《犬主承诺责任书》、《整改通知书》等,营造文明、规范养犬的良好氛围,规范市民养犬行为。
2、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组织村(居)委会对辖区的养犬户进行排摸,充分发挥楼组长、犬类专管员作用,做到犬类底数清、情况明,并分类登记在册。
(二)集中开展犬只免疫、登记、年检工作。
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要根据本辖区排摸的养犬情况,会同兽医部门制定出犬只集中免疫、登记、年检计划,安排好时间、地点,并以《养犬告知书》的形式告知养犬户,同时将计划报区养犬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年集中免疫期间,我区继续采取免疫、登记、年检“一门式”服务,由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犬管办、村(居)委会会同公安派出所、兽医部门联合执行。
1、城市化地区和单位养犬
新办证犬:
(1)犬主携带已填写好的《<上海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办证信息申请表》、《上海市养犬登记申请审批表》和相关材料,到集中免疫、登记、年检点交由养犬专管员审核,符合饲养条件的,给予免疫、登记、年检。同时发放回执,犬主凭回执在30日后到指定点领取《上海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养犬登记证》和犬牌。
(2)兽医和派出所民警负责收缴养犬免疫费、管理费。
(3)集中免疫点兽医为犬只注射狂犬疫苗、电子标识。
(4)兽医将回收的《<上海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办证信息申请表》中的信息录入《上海市养犬信息系统》,生成《上海市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