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区农委: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生产、农作物商品种子经营、兽药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种畜禽生产经营和从事渔业捕捞的行为。配合工商部门查处取缔不符合法定范围和条件从事农药经营的行为(依据《关于本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
12、区规土局:按照职责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行为进行排摸整治,督促整改;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拆除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依据《嘉定区2007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嘉府办发[2007]49号),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3、区房管局:按照职责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违法搭建房屋和擅自改变房屋性质行为进行排摸整治,督促整改;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拆除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依据《嘉定区2007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嘉府办发[2007]49号),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4、区人社局:负责对无执业许可证从事劳动中介的单位调查排摸和依法查处(依据《嘉定区2007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嘉府办发[2007]49号),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5、区文广局:负责对无证无照娱乐场所进行排摸整治,依法查处娱乐行业的无证经营行为(依据《关于本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针对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疏导意见和措施,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6、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辖区无证无照流动摊进行排摸整治,依法查处取缔占用道路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依据《嘉定区2007年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嘉府办发[2007]49号);按照职责分工对用于从事无证无照经营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依法予以拆除(依据《
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依据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17、区教育局:会同工商部门、公安部门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的行为(依据《关于本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负责查处未经许可举办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的行为(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8、区安监局:负责查处取缔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经营的行为(依据《关于本市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职责分工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