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职责分工
结合区情实际,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工作原则,按照“先易后难、由点到面、疏堵并举”的要求,建立“政府牵头、联合整治、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管理体系。各街镇负有属地管理的责任,要形成由街镇组织,各职能部门联合执法的整治合力,通过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与日常监管疏导相结合的治理方法,巩固日常整治工作成果;各职能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明确的职责,依法监督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达到“堵之有效、疏之有道、遏制蔓延、可控有序”的整治工作成效。
(三)采取疏堵结合,开展分类管理
积极探索分类处理无证无照经营场地问题,对擅自改变房屋性质但其经营行为可以允许存在的、不扰民的无证无照经营,可与区域商业定位、功能规划相结合,可由街镇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方案和意见,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街镇统一出具经营场地确认证明,前置许可审批部门、工商部门实行临时许可经营。
街镇要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指导,督促其在取得合法经营场所后办理相关证照,从事合法经营;对符合社区服务条件的,可将其纳入到街镇社区服务经营平台之中。
人力资源部门要对本区下岗、失业人员做好劳动技能培训,扩大其择业空间,同时要对非正规就业证已到期的经营者做好后续管理工作,督促办理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
对不能转为合法经营,且社会矛盾突出、严重扰民的无证无照经营,要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四)抓住源头治理,加强重点监控
由区拆违办牵头,规划、房管、城管等部门积极组织力量,加强对道路两旁、建筑工地周边等地区的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的拆除工作,从根本上消除一批无证无照经营的栖息之地。
房管部门和城管部门要对在违法建筑和违法搭建房屋内的无证无照经营采取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置的措施。
房管部门应主动规范房屋出租从事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通过管住房,达到管住人、管住无证无照经营的目的,对出租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要依法加大查处力度。
(五)对接联勤工作,完善相关机制
城市综合管理工作是当前我区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主要举措,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整治也是政府加强社会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街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将无证无照整治工作与联勤工作对接,通过落实组织领导、确定工作目标、明确主要任务及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在联勤工作中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综合整治的各项机制,相关工作情况应同时向联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各单位之间要通过沟通协调、信息及时抄告、发现和快速处置等手段,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实行地区网格化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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