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AB”岗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市住建委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AB”岗管理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AB”岗管理制度
(市住建委 2011年6月)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业企业的服务与监管,督促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责,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打卡制度(试行)的通知》(建质〔2010〕121号)和《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蚌埠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考勤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蚌政办〔2011〕47号)要求,结合我市建筑市场实际,对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实行“AB”岗管理制度。
一、“AB”岗管理制度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的工作日内,《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中确认的项目经理(A岗人员),因各种事由在非关键时段不能在岗时,由B岗人员代替A岗人员在施工现场履责的管理制度。
二、项目经理B岗人员的认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满足所承接的建筑工程规模标准,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持有中标施工单位对其的正式任命文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A岗人员对其岗位的确认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其岗位的确认。
三、施工作业处于混凝土浇筑、结构吊装、预应力张拉、隐蔽工程施工等重点时段和关键环节的,以及存在下列重大危险源之一、项目经理A岗人员必须在岗履责,不得由项目经理B岗人员代替履责:
(一)高大模板施工;
(二)深基坑和沟槽开挖;
(三)塔吊拆装;
(四)附着式脚手架升降;
(五)基槽、基础、主体、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