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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蚌埠市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蚌政办秘〔2011〕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加快推进水运事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蚌埠市港口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周春雨(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主任 方志宏(市委副书记)

  江 娅(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 许鹏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黄 静(市发改委主任)

  彭 建(市经信委主任)

  王洪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莉敏(市财政局局长)

  韩清华(市国土局局长)

  潘明生(市环保局局长)

  王 宏(市住建委主任)

  王传鹏(市交通局局长)

  姜晓天(市农委主任)

  朱 琳(市水利局局长)

  单顶山(市规划局局长)

  卞修全(市旅游局局长)

  华如军(怀远县政府县长)

  周学保(五河县政府县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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