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组:督查区域:固镇县
带队领导:王红(市农委副主任,13705520637)
参加人员:李庄(市农委,13855202191)
田伦(市监察局,13053120552)
车辆安排:市农委负责
督查组联络人:李庄
第二组:督查区域:怀远县
带队领导:杨杰(市交通局总工程师,13955218820)
参加人员:李军(市环境监察支队,15155231982)
赵明(市林业局,13955255837)
陈杰(市公安局,13966052920)
车辆安排:市交通局负责
督查组联络人:李军
第三组:督查区域:五河县
带队领导:陈运(市环保局副局长,18955209997)
参加人员:肖伟(市农委,15105528577)
李明(市环境监察支队,15056369355)
车辆安排:市环保局负责
督查组联络人:李明
第四组:督查区域:高新区、禹会区、蚌山区
带队领导:陈业云(市环保局调研员,13955262819)
参加人员:宋懿(市环境监察支队,13505527588)
宋广义(市环境监察支队,13955239039)
张保护(市公安局,13855284321)
车辆安排:市环境监察支队负责
督查组联络人:宋懿
第五组:督查区域:龙子湖区、淮上区、经济开发区
带队领导:朱同香(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13855287682)
参加人员:市行政执法局
督查组联络人:市行政执法局
二、督查时间
第一阶段,6月4日至6月30日。
三、督查组工作职责及督查要求
1.在秸秆禁烧期间(6月4日-6月30日,9月10日-10月20日),各督查组对所督查县、区政府的秸秆禁烧工作负责督查。
2.督查组每次督查后将督查反馈通知书一式两份,分别反馈所督查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6月份是小麦秸秆禁烧的关键时期,各督查组赴各县、区督查每周不少于2次。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组带队领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