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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兴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通知
(京兴政发〔2011〕1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公司)、中心,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大兴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大兴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

  为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全区群众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强体育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传承奥运精神、巩固发展奥运成果,发挥体育在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中的功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和《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以提高人民身体素质和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市民全民健身活动的权益,大力发展公共体育事业,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新区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我区全民健身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共同建设宜居宜业和谐新区。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并长期保持,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并长期保持。群众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群众普遍的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长期保持不低于49%。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与全市平均水平相一致并长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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