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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绕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改造任务的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实施绕城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农房风貌改造,是城乡环境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的各县(区)政府和园区管委会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主动积极地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农房风貌整治工作。市上成立以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余海元、副市长刘德福为组长的《遂宁市绕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市住建局(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新村办)牵头,市规划局、市农整办、市环保局、市卫生局、市交运局、市农办、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等部门配合参与,确保绕城高速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的农房风貌改造任务顺利推进。

  (二)搞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宣传工作方案,综合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橱窗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绕城高速公路沿线农房风貌改造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乡镇、村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营造氛围,发动群众,形成共识,使其了解、支持、参与风貌改造工作。

  (三)加大投入,保障运转

  市财政将安排适当资金对绕城高速公路沿线风貌改造实行《以奖代补》,各县(区)、园区要将绕城高速公路沿线风貌改造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绕城高速公路沿线风貌改造的资金投入,调整支出结构,建立经费保障和稳定投入机制,使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和农民自筹紧密结合,发挥各种资金的综合效应,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四)规范建设,注重质量

  各县(区)、园区,要按照选定的建筑风貌方案,组织专业设计队伍,认真分析建筑功能,将完善功能与风貌改造相结合,依据方案进行施工设计。改造的同时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进驻现场指导建设。农房改造必须由具有资质的建设单位承建,各涉及乡镇必须统一组建施工队伍建设,并落实专人分片包干负责质量安全工作,强化对材料选用、施工环节的全程监管,杜绝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农房改造或新建过程中绝不允许出现超层或加层现象。

  (五)逗硬督查,狠抓落实

  市委督查室、市目标绩效督查室、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市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要结合每月优美乡镇、优美村庄建设进展情况同步督查,逗硬排位,并在《遂宁日报》和《三农》新闻网上公布。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要严格行政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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