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和村民自治模范单位的通知
(遂府函〔201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村民自治模范单位考核评分细则》、《遂宁市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命名管理暂行办法》和《遂宁市建设和谐社区<十一五>发展规划》精神,经严格验收评审,市政府五届六十七次常务会讨论通过,决定对达标的社区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镇、村(社)自治典型予以命名,现将具体名单通知如下。
一、城市精品社区(8个)
船山区:天宫社区
安居区:梧桐社区
蓬溪县:映月社区
射洪县:清家堰社区
大英县:正东街社区
市创新工业园:桐子垭社区
经济开发区:明月社区
市河东新区:杰灵社区
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