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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办公室、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10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和《省有关部门和单位2012年度支持苏北发展的任务》的通知


  5.落实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专项资金7380万美元,推进盐城珍禽湿地、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科研能力建设。

  6.积极帮助苏北地区争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国家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等环保专项资金。举办苏北地区环保专项资金管理培训班,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

  7.筹措资金2500万元用于建设、改造35个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加强对苏北地区环境质量的监控。

  8.指导新沂、邳州等9个县(市)开展小康环保达标行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1.支持苏北完善和优化城乡规划体系。优化苏北城镇空间布局,推动苏北城市化快速发展。加快培育沿海和沿东陇海城镇轴中心城市,培育壮大一批新兴城镇,积极推进淮海经济区城市发展。

  2.积极做好苏北地区各类开发区及南北挂钩共建苏北开发区的规划审核和管理指导工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落实各类园区选址。

  3.加大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省级引导资金对苏北地区的支持力度。新增区域供水通水乡镇35个,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0万立方米/日,新增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000吨/日。

  4.支持60个乡镇压缩式垃圾中转站建设,支持苏北地区20%的村庄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5.做好苏北地区保障房建设工作,国家和省住房保障资金向苏北地区倾斜。确保完成省下达的新开工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以及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任务。

  6.制订苏北城市建筑节能工作指标,对苏北城市节能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加大对苏北五市施工图审查人员的培训力度;扶持苏北申报国家级、省级建筑节能等项目,在项目立项阶段尽力给予支持。

  7.加快苏北地区建筑业转型升级步伐,确保建筑业产值同比增长20%以上,积极支持徐州、盐城两市建筑业总产值突破千亿元,淮安市建筑业总产值超过800亿元,连云港、宿迁市建筑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

  省交通运输厅:

  1.大力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运输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全年苏北地区交通建设计划完成投资155亿元。

  2.加快宿迁至新沂高速公路建设,完成投资6.5亿元,力争建成通车;加快建设连云港港北疏港高速公路,完成投资1亿元;开工建设阜宁至建湖高速公路,完成投资4亿元;开工建设金湖至马坝高速公路,完成投资5.5亿元;力争开工建设徐州至明光高速公路。

  3.加快临海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工建设灌河大桥,完成投资33亿元;加快与港口衔接的310国道、226省道、242省道等干线公路和路网连接公路建设,完成投资15亿元。

  4.加快以连云港港为龙头的港口建设。加快建设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年度计划投资10亿元,建成连云港区25万吨级航道和徐圩港区外段10万吨级航道。加快推进赣榆港、盐城港大丰港和滨海港等港区建设。

  5.加快盐河、连申线东台至长江段和刘大线航道整治等内河疏港航道工程建设,分别完成投资10亿元、2亿元和1.5亿元;续建湖西航道一期工程(蔺家坝-房村段),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建成湖西航道一期工程(魏庄-蔺家坝段),完成投资7000万元。

  6.建设宿淮铁路和丰沛铁路,分别完成投资7.6亿元、3.7亿元;新开工郑徐客运专线江苏段,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力争开工建设连盐铁路,计划完成投资3亿元;加快推进青连铁路前期工作,力争尽早开工建设。

  7.开工建设徐州观音机场二期工程,完成投资4100万元。

  8.推进苏北地区公交优先战略,加快推进综合客运枢纽、换乘中心和公交体系建设;加快镇村公交发展,做好农村公路改造工作;加大交通扶贫和对口支援力度,改善贫困地区出行条件;认真办好撤渡建桥和危桥改造等民生工程。

  省农委:

  1.贯彻落实全省苏北工作暨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安排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和省级涉农专项资金用于苏北地区的比例不低于55%。

  2.国家现代农业发展专项、千亿斤粮食增产能力建设、高效设施农业、粮食高产增效创建等部省重点项目资金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按照核定到户的补贴面积对种粮农民继续实施粮食直补(20元/亩)和农资综合补贴(81.5元/亩)。安排种植业良种和畜牧业良种补贴资金的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

  3.加强苏北地区病虫害防治专业队伍建设,帮助开展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业务技术培训;免费为苏北地区350万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技术服务。安排重大病虫害防治和耕地质量建设资金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

  4.安排省级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疫苗补贴、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注射劳务费补贴、畜禽标识补贴资金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安排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业良种工程、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等部省项目资金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

  5.加大苏北林业建设投入,在国债防护林、绿色江苏专项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林业生态示范项目资金安排上重点向苏北地区倾斜,争取安排苏北五市资金占全省该类资金投入总额的50%以上。

  6.安排农业“三新”工程、农业科技入户工程、农村人才工程项目经费50%以上用于苏北地区。完成农业实用技术培训100万人、职业农民培训5万人、农民创业培训2.5万人,确保占全省培训计划的50%。

  7.安排农村沼气工程项目、农村清洁能源项目、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继续向苏北地区倾斜,项目经费50%以上用于苏北;建设农村户用沼气2.7万处、大中型沼气工程300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5处,确保苏北秸秆利用率在75%以上。

  8.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苏北地区。在全国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全国农产品加工创业基地、示范基地、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和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申报等工作上,向苏北地区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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