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设施设备:
新开办幼儿园设施设备费:甜甜乐幼儿园150万元、汇金路东幼儿园200万元、小蒸幼儿园扩建开办费100万元、徐泾东站幼儿园200万元、徐泾房产区幼儿园200万元、华新基地第二幼儿园350万元。合计:1200万元。
(三)2013年行动计划与任务
1.园舍建设:
所属街道、镇
| 园名
(暂定)
| 建设类别
| 规模(班)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计划总投资(万元)
|
盈浦街道
| 金地幼儿园
| 新建
| 6
| 5500
| 3100
| 1500
|
新城一站
| 汇金路西
幼儿园
| 新建
| 15
| 7200
| 5600
| 3000
|
新城一站
| 盈港路北
幼儿园
| 新建
| 15
| 7200
| 5600
| 3000
|
华新镇
| 华新基地
第三幼儿园
| 新建
| 15
| 6500
| 5600
| 2700
|
合计
| 51
| 26400
| 19900
| 10200
|
2.设施设备:
新开办幼儿园设施设备费:金地幼儿园150万元、汇金路西幼儿园250万元、盈港路北幼儿园250万元、华新基地第三幼儿园400万元。合计:1050万元。
四、主要措施与保障
(一)实行分级管理,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
1.坚持实行区、镇两级政府分级管理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要在区政府的统一规划和区各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由各部门分工具体负责实施。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并对实施工作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各级政府要把我区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承担好发展农村地区学前教育的责任,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2.建立区、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学前教育定期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学前教育“基本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落实区、镇(街道)以及相关部门的职能,实行目标责任制,做到专人负责,分工到位,定期检查,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