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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六安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六政办〔201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厅〔2011〕1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六安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能
  统筹协调全市学校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学校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联席会议按照加强业务指导、协调各方力量、交流情况经验、研究发展措施、督促政策落实的要求,由各成员单位负责督促、检查、指导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解决处理学校重大安全问题。
  二、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
  (一)统筹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例会和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临时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
  (二)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协调解决好学校安全事故及突发事件,将事故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三)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及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通报各成员单位对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成员单位职责
  市教育局: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将安全工作列入对学校考核、评估、评优、评奖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制;
  (二)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信息化管理,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和防险救灾应急预案;
  (三)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完善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督促学校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四)指导、督促学校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工作内容,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组织学校安全管理主管人员、校长、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食品卫生工作等人员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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