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品店、集中供餐企业、校园周边餐饮业以及学生营养餐的监督管理;
(四)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对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培训。
市城管局:
(一)加强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管理,整治学校周边违规经营摊点,取缔流动商贩,确保校园周边环境整洁;
(二)负责定期检查学校饮用水安全;
(三)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在学校围墙或者建筑物边建设工程。
市文广新局:
(一)加强校园周边地区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坚决取缔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的网吧、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的文化经营活动;
(二)加大“扫黄打非”工作力度,加强对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的清理整顿,查缴各类非法出版物和侵权出版物。
市体育局:
(一)加强对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和学校体育活动的指导;
(二)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体育竞赛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市环保局:
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对校园周边新建的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在校园周边违法排污或超标排污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市工商局:
(一)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和服务业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
(二)配合其他职能部门维护市场治安秩序,制止、取缔学校周边各种非法经营活动。
市质监局:
(一)加强对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提出指导性意见;
(二)定期对学校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教育;
(三)加大对学生生活、文化用品和食品生产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制售劣质学生用品的厂商。
市安监局:
(一)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单位做好学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参与市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市气象局:
(一)检查、指导学校做好防御雷电、台风、暴雨等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督促学校完善防雷设施;
(二)协同学校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市未保委(办公室设在团市委):
利用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各类志愿者和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的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的活动,加强安全教育。
市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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