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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通知
(黔东南府办发〔2011〕147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全州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市场管理,确保各类建设项目顺利落地,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0-2012年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0〕260号)和《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土地收购储备开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1〕67号)精神,以及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现就做好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的重要意义
  土地收购储备是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有效途径。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土地市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和投资环境,控制土地一级市场的供应总量,主导土地市场,管好建设用地,集聚城市建设资金,经营好城市,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在土地市场中对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作用;有利于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效落实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培育和规范土地市场,优化房地产市场投资环境;有利于盘活存量土地资产,服务城市建设需要;有利于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集聚城市建设资金。
  二、土地收购储备基本原则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
  (二)为政府搭建融资平台和财政增收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三)坚持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政府对工业项目和城市建设用地集中统一供应;
  (四)土地储备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收购、统一拆迁、统一出让;
  (五)确保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开、公平和公正,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六)有效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充分实现土地资产价值,努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满足项目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
  三、土地收购储备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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