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信息化发展规划
备案表
报 备 单 位:
(盖章)
备 案 日 期:
备 案 单 位:
(盖章)
受 理 日 期: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监 制
填表说明
一、制表依据。根据《
浙江省信息化促进条例》之规定,制作本表;
二、填表范围。本表由信息化发展规划报备单位和规划备案主管部门填写;本表由两张表单构成,表一为申报规划备案单位基本情况,每个填表单位填写一张;表二为报备材料清单;
三、保存方式。本表一式三份,一份由备案单位保存,两份由受理备案单位存档;
四、本表中有选择的地方请在选项左侧“0”划“√”,如选择“其他”,请在其后的横线中注明详细内容;
五、封面中备案表编号:分两部分共14位。第一部分6位,为报备单位行政区域代码。第二部分8位,前4位为受理备案的年份,后4位为备案单位给出的报备单位的顺序编号;
六、封面中报备单位:是指负责编制信息化发展规划的法人单位全称;
封面中备案单位:是指受理备案的信息化主管部门名称。此项由受理备案的单位负责填写并盖章;
七、表一04行政区划代码:是指备案单位所在的地(区、市、州、盟)行政区划代码;
八、表一05单位负责人:是指主管本单位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的领导;
九、表一06责任部门:是指单位内负责信息化发展规划编制的部门;
十、表二是否合格由受理备案单位负责填写,对不合格的规划备案材料要书面说明原因;